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峰)“真的要学法、守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在缅甸的时候,我无数次后悔,想要回家,想念家人……”近日,在衡山县司法局开云司法所开展的“我的社矫故事”分享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以这几句简短却沉重的问答开启了他的讲述,给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化身“法治宣传员”勇敢地站在台前,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讲述其因法律意识淡薄,轻信网络上的高薪诱惑,采用偷渡的方式出境到缅甸,通过将自己包装为高富帅或女性,利用聊天软件取得受害人信任,引诱受害人在APP 上参与投资、刷单,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时间里,一次次的法治教育课让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多么愚蠢,我感到深深的懊悔和自责。在缅甸的日子,失去自由、与亲人分别、与社会隔离,让我真切体会到自由的可贵,更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不可触犯……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强化自身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好好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积极接受教育,避免再违法犯罪。”一向内敛的蒋某某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犯罪的经过和接受社区矫正以来思想上的巨大转变。
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深受触动,踊跃分享了自己的故事,同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改变传统的说教方式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听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不仅让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更加生动,也提升了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下一步,开云司法所将继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现身说法”集中教育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被动监管转化为主动接受,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教育、警示、感化作用,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养和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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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